本會無勞健保加保業務 6月 22, 2020 NGO工會的正式名稱是「台灣非營利組織產業工會」,是由同一產業的勞工基於提升勞動權益所組成的「產業工會」,與坊間許多將「投保勞健保」作為主要業務的「職業工會」並不相同。 產業工會是勞工的團結組織,在NGO工會的非營利組織的工作者們,一直是透過積極的集體行動來改善職場環境,例如:處理勞資爭議、締結團體協約、舉辦勞工教育、勞動政策倡議或促進產業提升。 雖然NGO工會無法提供勞健保服務,但我們擁有比投保勞健保更強大的團結力量! 如果你希望更清楚不同工會之間的差異,可以參考焦點事件的介紹:台灣的工會型態有哪些? | 焦點事件 分享 取得連結 Facebook Twitter Pinterest 以電子郵件傳送 其他應用程式 分享 取得連結 Facebook Twitter Pinterest 以電子郵件傳送 其他應用程式
【「廉潔承諾書」防小偷?老闆你要不要簽「遵守勞基法承諾書」?】 6月 25, 2018 最近 主婦聯盟合作社工會 有會員反映,主管要求簽署「員工廉潔承諾書」,承諾書寫 了許多條文,包括要求員工承諾不貪污舞弊、不圖利特定人 士、不慫恿職員離職(?)等等。如果被發現有貪汙、欺瞞 、偽造等等行為,合作社將索賠以及要求不當得利20倍。 聽到這樣的消息,真的是翻白眼翻到外太空去。 若真有違法行為,除了公司內部可以依照員工獎懲辦法(或 其他管理辦法)進行懲處之外,民法也有一堆可以處罰與索 賠的條文,有違法就是依法處理,現在竟然要員工簽承諾書 、約定罰20倍,是以為大家都是被嚇大的嗎? 閱讀完整內容
【投書】常常只賺到理想:在非營利組織工作的人 5月 16, 2020 常常只賺到理想 在非營利組織工作的人 文.周于萱(本會理事長) (本文原刊載於《 溫度 》雜誌第57期) 去年(2019)年底,工會突然接到好幾個非營利組織工作者的求救,分別因為方案不續接、組織財務狀況不佳、工作分配不均、工時過長、惡意解雇等等。年底通常正是員工期待年終(如果有的話)的時候,但對於這些前來尋求協助的非營利組織工作者來說,送到他們面前的不是組織的認同和獎勵,而是「失去工作」這份承受不起的大禮。 口嫌體正直的工作者 v.s. 是忘了還是不敢想起來的主管 我們常常聽到許多非營利組織工作者又愛又恨地抱怨工作,但大多時候,這些人抱怨完了還是會繼續工作,甚至更努力的工作。這些口嫌體正直的非營利組織工作者,對於自己的工作有強大的責任感,為了讓組織更好、讓業務推展更順利,竭盡所能的付出自己的時間、力量,甚至賠進自己的人脈。但是很多時候,這些非營利組織工作者的努力不見得會被組織肯定,甚至只是換來「你的加班時數要控管一下」這樣的回應。 我跟這些非營利組織工作者聊到工作時,最常聽到的是高工時、高密度的工作,主管可能是沒看見,也可能沒有能力處理,隨著時間流逝,過勞成為日常,最後就看著一個人慢慢被耗損而失去光芒。我常常提醒他們的放下工作,畢竟生命可貴,不容許我們一再剝削自己,但是得到的回應往往都是「但如果我現在不弄完,之後還是得做,不如先弄完再說。」或是「主管要我把這個做完才能走,但又不讓我報加班,我只好帶回家繼續做......」。當這些問題產生的時候,雇主或主管往往只能放任這樣的狀況持續發生。 熱情反而成為剝削的理由 投入非營利組織工作的人,有些是在學生時代曾經參與過社會議題或擔任志工,有些是在一般商業職場受挫而感到懷疑人生,希望自己做的事情更有意義,更多是因為自己的科系使然而關懷社會,想要改變社會。不論原本所學是否與改變社會直接相關,他們帶著一頭熱血投入工作,希望從工作中獲得反饋,把組織的工作視為自己的使命,為了使命必達經常忘記自己。 這些對社會的熱情與理念,也因此變成資方常常拿來剝削勞工的藉口,甚至是使用人情壓力讓員工自己心生愧疚(這點倒是跟台灣許多企業主很相像)。於是,許多非營利組織的勞動條件經常低於或僅僅等於勞動基準法所規定,高工時、情緒勞動、領不到加班費成為常態,有時候連工作者都開始自我說服「這些都是為了社會正義,為了案主」。 閱讀完整內容
要做好事,也要有好工作:從非營利組織工作者組工會開始 4月 17, 2019 要做好事,也要有好工作:從非營利組織工作者組工會開始 文/理事長 周于萱 經過大約一年半左右的聚會及討論, 2018 年 1 月底,台灣非營利組織產業工會終於召開成立大會,並且順利選出理監事,成立台灣第一個屬於非營利組織工作者的「產業工會」。( 2005 年在高雄一群有志之士已經成立高雄市人民團體聘僱人員職業工會,該工會是為全台第一個人民團體聘僱人員的「職業工會」。) 其實,這一切都是從抱怨開始的:一群對於職場不滿的非營利組織工作者,資深的、資淺的,都有;有些人則是懷抱著理想到非營利組織工作,卻發現理想與現實有很大的差距;有些人熱愛自己的工作,卻發現職場許多不合理的事情持續發生,讓人不禁開始考慮是否要提出辭呈;有些人比較資深做了好幾年,靠著熱情跟毅力燃燒了好一陣子,回頭看卻突然發現自己什麼都不是,依舊是一個用過即丟的職員。 在工會成立之前,我們曾經有過幾次聊天的聚會,在聚會當中,我們發現許多小型非營利組織( 6~30 人)或微型非營利組織( 5 人以下)連最基本的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都做不到,員工離職率極高,卻不見主事者的檢討或改變,只是持續消耗一批批的新鮮的肝;中型非營利組織( 31~100 人)和大型非營利組織( 100 人以上)則普遍來說是組織治理、經營方向或是部分主管的個人管理風格問題。 相較於中大型非營利組織有較為完整的組織架構、管理規則及資源,小型和微型非營利組織的工作者經常是最受剝削的人:經費不足、人手不足、經驗不足等等,造成工作人員付出多年仍無法加薪,甚至沒有獎金,或是無法添購適當的工作設備減少工作成本,或是流動率高而沒人交接,或是工作人員對議題陌生,而組織無暇作經營和培力。 在這樣的狀況下,我們希望從最需要改善的地方開始做起:守護非營利組織工作者最基本的工作權益。與此同時,我們也希望讓不同性質的非營利組織工作者互相認識、一起成長,像是交流活動,或是必要的職業訓練(寫企劃書、寫新聞稿、寫募款專案 …… 等等)。於是,台灣非營利組織產業工會正式成立。 ( NPOst :非營利組織產業工會成立:從今往後,不用再孤軍奮戰 https://npost.tw/archives/41173 ) 非營利組織( NPO )、非政府組織( NGO ) 閱讀完整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