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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關於近來勞動部職場霸凌事件及後續

近期勞動部發生的職場霸凌案件及後續的處理作為讓人群起激憤, 我們的上級工會 台北市產業總工會 與其他友會如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 會、高雄市產業總工會、全國金融業工會聯合總會等共同發起連署( 聲明全文 ),經過理事會同意後本會亦加入連署行列( 連署名單 ), 希望政府儘速修法開放公務員組工會、重啟調查還原真相、 強化職場不法侵害內涵、比照性騷建立有效申訴管道。 法律無法規定在職場上的每一個人都必須成為好朋友, 但是超出合理範圍的人際互動,仍有可能被視為是職場不法侵害。 很可惜的是,目前我國法令只有《職業安全衛生法》 規定雇主應妥為規劃及採取必要之安全衛生措施, 該法之施行細則對職場霸凌完全沒有明確規範, 且本次案件的公務員不適用《職業安全衛生法》, 應該要修法擴大職 安法適用範圍保障所有勞工 。 我們不願見到任何一個有毒的職場持續荼毒員工, 現有的法規及制度工具有限,透過工會能夠做的事情也相當有限, 但如果你遭遇到類似的問題,請不要放棄希望,尋求工會的協助, 我們一起思考改善勞動環境。建議各位可以參考 勞動部職安署職場不法侵害預 防指引 ,特別是附件的風險評估表及自主檢核表都相當值得參考。

【聲明】法扶人力不足、管理不當 解決問題的方式竟是解僱工會幹部?

法扶人力不足、管理不當 解決問題的方式竟是解僱工會幹部? 台灣非營利組織產業工會 聲明 2022.01.18    2021 年4月1日,我們得知法律扶助基金會工會理事長,同時也是台灣非營利組織產業工會會員的A先生,被法扶連記5個過而被解僱。我們接到消息時,本以為這只是愚人節的惡劣玩笑,但並非如此。法律扶助基金會單方面主張A先生怠忽職守,未能妥善執行系統維護工作且有重大資安問題。然而,法扶在調查過程中沒有參考資安人員的專業意見,也沒有提供當事人足夠的資訊來為自己辯駁,只是法扶執行長球員兼裁判、調查兼審判,火速調查後直接記過記到開除。相較於基層員工火速被開除,法扶遭遇如此「重大的資安問題」,相關的高層主管卻僅僅記警告1-2次,後續也沒有提出任何資訊安全的改善方案或規範。讓人不禁想問,這樣重大的事件,解僱人是要解決問題,還是只是單純想要解決人?   A先生突然被告知解僱,後在法扶工會的協助下,進行法扶內部的申復,並向勞動部申請不當勞動行為裁決。令人遺憾的是,在勞動部裁決結果還沒出爐之前,在2021年的平安夜(12月24日)法律扶助基金會再次以同樣手法,片面地宣稱勞工有重大過失,連續記過處分後,將在法扶工作13年的B先生解僱。   巧的是,第一位被開除的A先生是法扶工會的理事長,且在法律扶助基金會工作已經17年,法律扶助法通過施行、法律扶助基金會正式登記成立也正好是17年,B先生在法扶工作13年,也是法扶工會的會員。此外,二人都是在長期人力不足的資訊組工作。法扶全國各縣市總共有24個單位,員工超過300人,需要進行日常維護的桌上型電腦及筆記型電腦超過300台,還有系統更新、開發等工作,而資訊組僅有三名工作人員要應付如此龐大的工作量,到底是法扶編制人力不足、管理效益不彰的責任重大,還是第一線的員工必須為此負責? ➡工會活動是否才是解雇主因?   法扶工會在2020年12月積極推動「逆評制度」,讓員工也能夠對主管做評比,希望讓法律扶助基金會的人事考評制度更加透明且公平,想當然爾,逆評制度會影響到管理階層的權力,而後2021年初A先生即工會理事長就開始遭遇工作上的刁難,經過執行長球員兼裁判的單方面調查及審判,4月即遭到解僱。12月,B先生作為A先生的下屬,亦遭到同樣的連續記過開除處分。如此巧合的時間點,如此相似的手法,讓令人不禁聯想,解僱是否與工會活動有關,與A先生與B先生的工...

【聲明】提高警覺,小心詐騙!

日前不明人士冒用本會名義進行代工工作詐騙,本會已完成備案。若有造成本會名譽或其他損害,不排除採取法律途徑。 也請大家多留意,勿相信來路不明的訊息! 認明本會的正確名稱,本會的全名是「台灣非營利組織產業工會」,是由同一產業的勞工基於提升勞動權益所組成的「產業工會」,不是企業行號,沒有商業登記,只有工會登記,也「沒有進行營利活動」、「不會跟會員或民眾要郵局存簿、印章等重要財務資料」。 網路上已經有許多媒體報導類似的詐騙案件,請大家提高警覺,小心詐騙! 東森新聞:婦稱找家庭代工受騙 遭拐寄出存簿成詐騙犯| https://bit.ly/2QTtiVv 如果遇到任何可疑的邀約,請停下來想一想,或直接 #電話撥165向警察求證 ! 台灣非營利組織產業工會關心您!

【聲明】提高警覺,小心詐騙!

日前我們接到網友詢問本會是否有進行代工工作,答案是: 沒有!  請勿相信來路不明的訊息! 認明本會的正確名稱,本會的全名是「台灣非營利組織產業工會」,是由同一產業的勞工基於提升勞動權益所組成的「產業工會」,不是企業行號,沒有商業登記,只有工會登記,也「 沒有進行營利活動 」、「 不會跟會員或民眾要郵局存簿、印章等重要財務資料 」。  網路上已經有許多媒體報導類似的詐騙案件,請大家提高警覺,小心詐騙! https://youtu.be/4Fz00YJzZY0 如果遇到任何可疑的邀約,請停下來想一想,或 直接電話撥165 向警察求證! 台灣非營利組織產業工會關心您!

【聯合聲明】議員莫再誤導 市府應保護勞工 回應臺北市議員審查公益彩券事件

日前媒體報導,臺北市議會在審查公益彩券基金時,認為「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將彩券基金用在社福計畫和團體,且人事成本高達七成以上,被質疑沒有真正用到弱勢者身上。」( https://udn.com/news/story/7323/5082314 )  北市彩券盈餘的分配以「自辦委託」及「補助用於社福計畫」兩種方式進行,前者委託民間團體執行市府原本要提供的服務或業務,後者則是開放由臺北市轄內的非營利組織,提出社會福利及慈善公益計畫來做補助。令人不解的是,質疑經費多用在人事成本上的王浩議員,曾經擔任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局長1年,難道公彩基金的運用方式,王議員會不知道嗎?王議員還戲稱臺北市政府成了「乳牛」,幫忙養機構。工會必須嚴正指出這是不對的說法,許多基層社工反應,難道都只是把社工當做志工?社工跟機構裡面的其他成員的辛勞都不用計算在裡面嗎?那服務應該由誰來執行?全都由社會局接回執行嗎?所謂的政府委託方案,就是因為政府自己做不出來、為了壓低成本進行委外,組織承接了方案來協助政府完成原本的業務,請勿倒果為因,誤導所有社工都是貪婪成性。 此外,應曉薇議員也質疑,「社會局委託4家兒少團體辦理業務,編列 2883 萬元,人事費占了 2540 萬元,占比是八成八」。且會後在其粉絲專頁指出,平均社工月薪 5 萬起跳,督導更領 6 萬月薪。工會在此呼籲,請議員不要再用錯誤的說法來誤導民眾。今年度社工薪資制度上路,社工的月薪為 34,916 元,督導月薪為 40,901 元。議員誤導民眾以為社工薪資月薪 5 萬,其實是臺北市社會局實行社工專業服務費的總額制,並非所有社工都是如此。即使我們仔細去算,把月薪 34,916 元 + 社工師執業證照 3,990 元 + 執行風險業務 998 元 + 相對應的雇主勞健保給付及退休及給付 7,287元及相關特休代金,全部加起來非營利組織也總共每名社工應支出 47,191 元左右。明年社工如果順利晉升,也只是提升到從組織來看,每個社工每月約近5萬元的成本,並非議員口中的月薪。 回到應曉薇議員在質詢中質疑,平均一個團體每年拿到720萬,其中專業服務費比率是八成八,也就是議員認為一個團體一年只有90萬的經費,無法真正坐落在弱勢身上。身為議員,應該是要鼓勵社會局多編列預算,而非一味誤導及打壓社工得來不易的權益。今年社工薪資制度剛上路,包含了相關晉階的辦法、證書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