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聲明稿】20200124 工會及性別團體對新任臺北市政府勞動局長的嚴正質疑

【NGO工會快訊】
20200124 工會及性別團體對新任臺北市政府勞動局長的嚴正質疑

  臺北市政府近期公布即將接任賴香伶局長的人選,勞動局長將由曾任民進黨高雄市議員的陳信瑜女士出任。
  
  過去臺北市政府勞動局長曾史無前例以I-voting方式產生,競爭激烈、角逐者眾,足見該職位動見觀瞻,有意願及資格者不勝枚舉。對比之下,陳信瑜女士過去在勞動權益的建樹未見亮點,最為人所討論的竟是其反對性別平等教材的行徑,令人難以理解市府團隊決定人選時的考量。
  
  過去幾年臺灣在性別平等的法令頗有推進,臺北市政府勞動局更是在職場多元性別平等、同婚法制化後的職場權益推動不遺餘力,具體來講,府方不斷宣導在同婚合法化以後各項勞動法令中的「配偶」定義應與時俱進,107年北市府頒定《臺北市職場性別平等指標》,並在隔年將多元性別友善措施列入其中。
  
  可以說,賴香伶局長所留下的擔子並不是簡單的虛名,背後承載的具有強烈的時代意義,以及臺北市政府素來標榜的進步價值。在賴局長卸任以後,接任者如何實踐並延續相關施政,本已是各方關注焦點,怎料到市府端出的人選,過去曾嚴重踩性平紅線。陳信瑜女士曾經公開表達反對學校及出版社使用具有性別光譜等性平教材,是知名的反同政治人物,未來在臺北市將推動什麼樣的職場性平政策?此外,《性別工作平等法》當中有諸多條文規定,禁止職場上的性傾向歧視。試問陳信瑜女士,以她的反同立場未來要如何落實相關規定?關於同志朋友的就業歧視申訴與就業輔導相關政策如何持續推動?
  
  過往工會團體也曾因過度單一的陽剛氣息為人所詬病,晚近幾年開始才有「勞工挺同志」的呼聲。觀諸陳信瑜女士先前反對性別平等教育等紀錄,在公開反省過去的立場之前,工會及性別團體認為這樣的人選絕對無法延續過去賴局長的施政,而可能出現巨大的政策倒退,謹此提出嚴正的質疑及抗議,並且要求臺北市政府在勞動議題的未來政策方向提出相關說明,讓公民社會看到未來的勞動局長的確已有正確性平意識。

  (欲加入連署,請自行下載圖檔、複製聲明稿及連署團體Po上粉專即可)


  • 共同聲明團體:
    • 臺北市醫師職業工會
    • 臺大醫院企業工會
    • 台灣青年勞動九五聯盟
    • 台灣非營利組織產業工會
    • 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
    • 台灣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
    • 婦女新知基金會
    • 婚姻平權大平台
    • 性別平等教育大平台
    • 感染誌 Hivstory
    • 台灣性別不明關懷協會
    •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企業工會
    • 台灣電子電機資訊產業工會
--- 
   
🔴加入工會:https://pse.is/E8RBP
🔵繳交會費:https://pse.is/FCML9
  
🔴捐款支持我們:
▌戶名:台灣非營利組織產業工會
▌銀行代碼:007(第一銀行)
▌銀行帳號:093-51-15130-8
  
🔵找工會聊心事:
▌地址:(10059)台北市中正區新生南路一段60巷6號1樓
▌電子信箱:ngowiu@gmail.com

這個網誌中的熱門文章

【「廉潔承諾書」防小偷?老闆你要不要簽「遵守勞基法承諾書」?】

最近   主婦聯盟合作社工會  有會員反映,主管要求簽署「員工廉潔承諾書」,承諾書寫 了許多條文,包括要求員工承諾不貪污舞弊、不圖利特定人 士、不慫恿職員離職(?)等等。如果被發現有貪汙、欺瞞 、偽造等等行為,合作社將索賠以及要求不當得利20倍。 聽到這樣的消息,真的是翻白眼翻到外太空去。 若真有違法行為,除了公司內部可以依照員工獎懲辦法(或 其他管理辦法)進行懲處之外,民法也有一堆可以處罰與索 賠的條文,有違法就是依法處理,現在竟然要員工簽承諾書 、約定罰20倍,是以為大家都是被嚇大的嗎?

千呼萬喚始出來,台灣非營利組織產業工會正式成立

千呼萬喚始出來 台灣非營利組織產業工會正式成立 文.周于萱 (本會第一屆理事長)   許多人可能會納悶,今年1月底才辦了勞教課程,還盛大召開成立大會,怎麼後來非營利組織工會好像就消聲匿跡了?是不是其實是詐騙集團?冤枉哦~各位大人~我們是在跟官方做行政程序的申請啦,終於在勞動節之前拿到成立證書,而且這中間還遇上了一點困難,在這裡跟大家說明: 我國無明確定義的「非營利」     我們遇到的關卡,便是我國並沒有「非營利組織」專法。非營利組織定義為何?目前台灣絕大部分的非營利組織都是在人民團體法之下,所定義的社會團體(協會)、職業團體(工會、公會)、政治團體(政黨或其他政治團體),但部分的財團法人也具有公益性,例如私立學校、研究機構、教會、寺廟、基金會、慈善團體是否也應該容納在內?特別是前述的社團法人、職業團體及政治團體由人民團體法管轄,但財團法人是由民法所規定,中間是否有其他灰色地帶無法處理,著實讓官方傷透了腦筋。  NPO、NGO,傻傻分不清楚?    在我們的臉書頁面上也會有些人在問,工會的名稱叫做「台灣非營利組織產業工會」,啊怎麼好像簡稱叫做「NGO工會」?非營利組織的英文應該是Not-for-Profit Organization啊,非政府組織才是NGO(Non-Government Organization)啊,理事長是不是英文不好?    在區分NPO和NGO之前,我想先大家討論一些概念。以目前台灣的組織型態來說,非營利組織或非政府組織大致上都是人民團體法之下所定義的人民團體(社會團體、職業團體、政治團體),但也有部分的財團法人是因為早期政府只有成立財團法人基金會這個選項,議題風起雲湧的當時,許多人不想要成立公司,不得不選擇這樣的組織形式及分類。真要說的話,其實台灣的非營利組織幾乎都是非政府組織,而台灣的非政府組織也幾乎都是非營利組織。    目前市面上(?)其實好幾種不同的分類方法,有些人會認為NGO比較是指跨越國界的非營利組織,不受單一政府管轄的意思;也有人認為是非政府組織是指中立無政治色彩的意思;也有人認為特別法人(私立學校、同鄉會等等)也是非政府組織的一種:也有人認為這樣的組織叫做「第三部門」,是有別於政府部門、企業部門之外的民間部門。說到這裡,大家一定很納悶,到底那條線在哪裡?    先前在籌...

要做好事,也要有好工作:從非營利組織工作者組工會開始

要做好事,也要有好工作:從非營利組織工作者組工會開始 文/理事長 周于萱   經過大約一年半左右的聚會及討論, 2018 年 1 月底,台灣非營利組織產業工會終於召開成立大會,並且順利選出理監事,成立台灣第一個屬於非營利組織工作者的「產業工會」。( 2005 年在高雄一群有志之士已經成立高雄市人民團體聘僱人員職業工會,該工會是為全台第一個人民團體聘僱人員的「職業工會」。)   其實,這一切都是從抱怨開始的:一群對於職場不滿的非營利組織工作者,資深的、資淺的,都有;有些人則是懷抱著理想到非營利組織工作,卻發現理想與現實有很大的差距;有些人熱愛自己的工作,卻發現職場許多不合理的事情持續發生,讓人不禁開始考慮是否要提出辭呈;有些人比較資深做了好幾年,靠著熱情跟毅力燃燒了好一陣子,回頭看卻突然發現自己什麼都不是,依舊是一個用過即丟的職員。   在工會成立之前,我們曾經有過幾次聊天的聚會,在聚會當中,我們發現許多小型非營利組織( 6~30 人)或微型非營利組織( 5 人以下)連最基本的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都做不到,員工離職率極高,卻不見主事者的檢討或改變,只是持續消耗一批批的新鮮的肝;中型非營利組織( 31~100 人)和大型非營利組織( 100 人以上)則普遍來說是組織治理、經營方向或是部分主管的個人管理風格問題。   相較於中大型非營利組織有較為完整的組織架構、管理規則及資源,小型和微型非營利組織的工作者經常是最受剝削的人:經費不足、人手不足、經驗不足等等,造成工作人員付出多年仍無法加薪,甚至沒有獎金,或是無法添購適當的工作設備減少工作成本,或是流動率高而沒人交接,或是工作人員對議題陌生,而組織無暇作經營和培力。   在這樣的狀況下,我們希望從最需要改善的地方開始做起:守護非營利組織工作者最基本的工作權益。與此同時,我們也希望讓不同性質的非營利組織工作者互相認識、一起成長,像是交流活動,或是必要的職業訓練(寫企劃書、寫新聞稿、寫募款專案 …… 等等)。於是,台灣非營利組織產業工會正式成立。 ( NPOst :非營利組織產業工會成立:從今往後,不用再孤軍奮戰 https://npost.tw/archives/41173 ) 非營利組織( NPO )、非政府組織( NGO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