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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好?良心在哪?業務承攬外包 毋湯毋湯!】

今年上半年,主婦聯盟生活消費合作社醞釀許久的勞務承攬議題慢慢浮上檯面,近幾個月在全台進行數場的說明會,社方在說明會中將「站所勞務承攬」稱為是滿足社員需求、發展多元業務及推廣勞動合作社,但關於現有雇員的勞動條件,以及承攬單位(勞動合作社)與主婦聯盟消費合作社的關係卻沒有釐清。

勞動合作社的本質應是工人自助、互助,以民主的方式團結共同經營的企業組織。主婦聯盟合作社作為資方,今天主動向勞工提出未來要由「勞動合作社」來承攬站所業務,讓人完全參不透這其中的邏輯。我們不願懷疑社方是打算藉由假承攬真雇用的手段,規避應該負擔的雇主責任,然而就算從最善意的立場出發,社方也有不得不回應的問題。



主婦聯盟合作社的勞務承攬想像是什麼呢?他們主張為了更多元、更在地,要將各地合作社站以承攬模式辦理。然而,遣散各站所的勞工,再以各站所勞工組成勞動合作社承攬業務,那麼合作社的勞工到底能擁有怎麼樣的經營、決策參與?如果這樣的未來成真,站所將會由誰經營?

我們害怕主婦聯盟合作社將要做的是,把現在的站所全部委外經營,未來社方只處理品牌與供貨,最終走向變異的連鎖加盟型態。承接站所的甚至不一定是勞動合作社,若委託外部廠商接手經營,勞工將來只能透過勞動合作社派遣到外部經營的站所,他們不會有任何勞動條件保障,對於合作社的營運規劃、站所的經營決策,都沒有任何置喙的餘地。倘若這樣噩夢就是真相,那麼社方現在要毀滅的是不只是個別的勞動關係,而是作為合作社最重要的集體參與精神。

若是希望現在的消費合作社能夠更接地氣、發展更多元的業務,以符合在地社區發展並回應地方社員的需求,應該是進行現有的合作社組織改造或重整,藉此重新檢視現有制度是否僵化,並且反思如何暢通溝通管道、分層授權及簡化行政程序。

主婦聯盟合作社當年之所以成立,是因為有一群人因著自己對土地、環境的熱愛,因此期盼透過消費來守護台灣的農地、農夫。我們希望這份對環境及土地的愛,能 #擴及到工作人員的辛勞,而 #非以勞動合作社之名進行業務承攬#漠視合作社工作人員的勞動權益,以披著「共好」糖衣的毒藥進行大幅cost down,那樣的做法不但玷污了合作社的崇高精神,也是狠狠羞辱了所有相信著能夠透過集體參與來改變世界的消費者與合作夥伴。

主婦聯盟合作社工會聲明:https://tinyurl.com/yasqorq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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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潔承諾書」防小偷?老闆你要不要簽「遵守勞基法承諾書」?】

最近   主婦聯盟合作社工會  有會員反映,主管要求簽署「員工廉潔承諾書」,承諾書寫 了許多條文,包括要求員工承諾不貪污舞弊、不圖利特定人 士、不慫恿職員離職(?)等等。如果被發現有貪汙、欺瞞 、偽造等等行為,合作社將索賠以及要求不當得利20倍。 聽到這樣的消息,真的是翻白眼翻到外太空去。 若真有違法行為,除了公司內部可以依照員工獎懲辦法(或 其他管理辦法)進行懲處之外,民法也有一堆可以處罰與索 賠的條文,有違法就是依法處理,現在竟然要員工簽承諾書 、約定罰20倍,是以為大家都是被嚇大的嗎?

【投書】常常只賺到理想:在非營利組織工作的人

常常只賺到理想 在非營利組織工作的人  文.周于萱(本會理事長) (本文原刊載於《 溫度 》雜誌第57期)   去年(2019)年底,工會突然接到好幾個非營利組織工作者的求救,分別因為方案不續接、組織財務狀況不佳、工作分配不均、工時過長、惡意解雇等等。年底通常正是員工期待年終(如果有的話)的時候,但對於這些前來尋求協助的非營利組織工作者來說,送到他們面前的不是組織的認同和獎勵,而是「失去工作」這份承受不起的大禮。 口嫌體正直的工作者  v.s. 是忘了還是不敢想起來的主管   我們常常聽到許多非營利組織工作者又愛又恨地抱怨工作,但大多時候,這些人抱怨完了還是會繼續工作,甚至更努力的工作。這些口嫌體正直的非營利組織工作者,對於自己的工作有強大的責任感,為了讓組織更好、讓業務推展更順利,竭盡所能的付出自己的時間、力量,甚至賠進自己的人脈。但是很多時候,這些非營利組織工作者的努力不見得會被組織肯定,甚至只是換來「你的加班時數要控管一下」這樣的回應。   我跟這些非營利組織工作者聊到工作時,最常聽到的是高工時、高密度的工作,主管可能是沒看見,也可能沒有能力處理,隨著時間流逝,過勞成為日常,最後就看著一個人慢慢被耗損而失去光芒。我常常提醒他們的放下工作,畢竟生命可貴,不容許我們一再剝削自己,但是得到的回應往往都是「但如果我現在不弄完,之後還是得做,不如先弄完再說。」或是「主管要我把這個做完才能走,但又不讓我報加班,我只好帶回家繼續做......」。當這些問題產生的時候,雇主或主管往往只能放任這樣的狀況持續發生。 熱情反而成為剝削的理由   投入非營利組織工作的人,有些是在學生時代曾經參與過社會議題或擔任志工,有些是在一般商業職場受挫而感到懷疑人生,希望自己做的事情更有意義,更多是因為自己的科系使然而關懷社會,想要改變社會。不論原本所學是否與改變社會直接相關,他們帶著一頭熱血投入工作,希望從工作中獲得反饋,把組織的工作視為自己的使命,為了使命必達經常忘記自己。   這些對社會的熱情與理念,也因此變成資方常常拿來剝削勞工的藉口,甚至是使用人情壓力讓員工自己心生愧疚(這點倒是跟台灣許多企業主很相像)。於是,許多非營利組織的勞動條件經常低於或僅僅等於勞動基準法所規定,高工時、情緒勞動、領不到加班費成為常態,有時候連工作者都開始自我說服「這些都是為了社會正義,為了案主」。

要做好事,也要有好工作:從非營利組織工作者組工會開始

要做好事,也要有好工作:從非營利組織工作者組工會開始 文/理事長 周于萱   經過大約一年半左右的聚會及討論, 2018 年 1 月底,台灣非營利組織產業工會終於召開成立大會,並且順利選出理監事,成立台灣第一個屬於非營利組織工作者的「產業工會」。( 2005 年在高雄一群有志之士已經成立高雄市人民團體聘僱人員職業工會,該工會是為全台第一個人民團體聘僱人員的「職業工會」。)   其實,這一切都是從抱怨開始的:一群對於職場不滿的非營利組織工作者,資深的、資淺的,都有;有些人則是懷抱著理想到非營利組織工作,卻發現理想與現實有很大的差距;有些人熱愛自己的工作,卻發現職場許多不合理的事情持續發生,讓人不禁開始考慮是否要提出辭呈;有些人比較資深做了好幾年,靠著熱情跟毅力燃燒了好一陣子,回頭看卻突然發現自己什麼都不是,依舊是一個用過即丟的職員。   在工會成立之前,我們曾經有過幾次聊天的聚會,在聚會當中,我們發現許多小型非營利組織( 6~30 人)或微型非營利組織( 5 人以下)連最基本的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都做不到,員工離職率極高,卻不見主事者的檢討或改變,只是持續消耗一批批的新鮮的肝;中型非營利組織( 31~100 人)和大型非營利組織( 100 人以上)則普遍來說是組織治理、經營方向或是部分主管的個人管理風格問題。   相較於中大型非營利組織有較為完整的組織架構、管理規則及資源,小型和微型非營利組織的工作者經常是最受剝削的人:經費不足、人手不足、經驗不足等等,造成工作人員付出多年仍無法加薪,甚至沒有獎金,或是無法添購適當的工作設備減少工作成本,或是流動率高而沒人交接,或是工作人員對議題陌生,而組織無暇作經營和培力。   在這樣的狀況下,我們希望從最需要改善的地方開始做起:守護非營利組織工作者最基本的工作權益。與此同時,我們也希望讓不同性質的非營利組織工作者互相認識、一起成長,像是交流活動,或是必要的職業訓練(寫企劃書、寫新聞稿、寫募款專案 …… 等等)。於是,台灣非營利組織產業工會正式成立。 ( NPOst :非營利組織產業工會成立:從今往後,不用再孤軍奮戰 https://npost.tw/archives/41173 ) 非營利組織( NPO )、非政府組織( NGO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