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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提高警覺,小心詐騙!

日前不明人士冒用本會名義進行代工工作詐騙,本會已完成備案。若有造成本會名譽或其他損害,不排除採取法律途徑。 也請大家多留意,勿相信來路不明的訊息! 認明本會的正確名稱,本會的全名是「台灣非營利組織產業工會」,是由同一產業的勞工基於提升勞動權益所組成的「產業工會」,不是企業行號,沒有商業登記,只有工會登記,也「沒有進行營利活動」、「不會跟會員或民眾要郵局存簿、印章等重要財務資料」。 網路上已經有許多媒體報導類似的詐騙案件,請大家提高警覺,小心詐騙! 東森新聞:婦稱找家庭代工受騙 遭拐寄出存簿成詐騙犯| https://bit.ly/2QTtiVv 如果遇到任何可疑的邀約,請停下來想一想,或直接 #電話撥165向警察求證 ! 台灣非營利組織產業工會關心您!

【聲明】提高警覺,小心詐騙!

日前我們接到網友詢問本會是否有進行代工工作,答案是: 沒有!  請勿相信來路不明的訊息! 認明本會的正確名稱,本會的全名是「台灣非營利組織產業工會」,是由同一產業的勞工基於提升勞動權益所組成的「產業工會」,不是企業行號,沒有商業登記,只有工會登記,也「 沒有進行營利活動 」、「 不會跟會員或民眾要郵局存簿、印章等重要財務資料 」。  網路上已經有許多媒體報導類似的詐騙案件,請大家提高警覺,小心詐騙! https://youtu.be/4Fz00YJzZY0 如果遇到任何可疑的邀約,請停下來想一想,或 直接電話撥165 向警察求證! 台灣非營利組織產業工會關心您!

【會員申訴案件報告:是誰在剝奪助人工作者的勞動尊嚴?】 ——違反勞基法的就業方案暨當代漂泊協會員工職業病案件說明

 【會員申訴案件報告:是誰在剝奪助人工作者的勞動尊嚴?】 ——違反勞基法的就業方案暨當代漂泊協會員工職業病案件說明    台灣非營利組織產業工會 長期投身於提昇非營利組織產業環境,對於倡議工作、社會工作的勞工尤其關注,近期也和專業公益媒體「 RIGHT PLUS 多多益善 」聯繫,從工會自身會員的案例開始,一起探討勞動部多元就業開發方案的相關問題。以下簡單報告工會對於本案的處理經過,關於更完整的多元就業開發方案討論,可參考RIGHT PLUS 多多益善於110年2月4日刊出的專題報導。 當代漂泊案件介紹   台灣非營利組織產業工會從109年接獲會員范先生申訴開始,就積極關注 社團法人台灣當代漂泊協會 (下稱當代漂泊)的勞動條件狀況,包括:病假期間工資計算、退休金提撥、離職失業給付等勞動權益。109年7月起,范先生因當代漂泊手工皂相關工作(包括攪拌、切皂、修皂、包皂)產生職業病症狀,經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職業病門診 於109年9月25日診斷,認為范先生的疾病「 右手橈骨莖突狹窄性腱鞘炎 」與工作有相當因果關係,屬於「職業病」。   范先生在當代漂泊工作近2年,工作包括社會資源連結、街友協助與手工皂製作管理等。遭遇職業病狀況以來,當代漂泊並未善盡雇主對勞工應有的關心與照顧,醫療花費均由范先生自行承擔(目前復健已結束),當代漂泊僅強硬認為他的疾病與工作沒有關聯。工會接受申訴後,經過數次訪談及審閱勞動契約資料,發現范先生的薪資是由 勞動部 給付,亦由勞動部為其投保勞工保險,在勞動部與他簽訂的「 參與多元就業開發方案意願書(專案經(管)理人) 」中,約定當事人是處於失業狀態,與勞動部、當代漂泊之間為公法救助關係,且不適用就業保險法等。   檢視范先生與勞動部、當代漂泊間的關係,實際上是勞工至當代漂泊應徵職缺,赴職後當代漂泊請當事人簽署勞動部參與多元就業開發方案相關文件,並由勞動部支付當事人薪酬,形成類似勞工、要派單位與派遣公司形成的三方關係。但與派遣模式不同的是,勞工雖然確實接受當代漂泊的指揮監督管理,依照工作規則與主管指示工作並領取工資, 但勞動部與當代漂泊卻違背勞動基準法的規定,宣稱勞工不能適用各項基本法定保障,范先生不但從未因加班領取加班費,也無法獲得半薪病假,雇主甚至不曾為他提撥6%勞工退休金。 協商過程的冷與惡   工會認為勞動部濫用社會救助機制,創...

NGO工會 x Right Plus 多多益善/多元就業方案: 出事前誰都可以管,出事後誰都不是雇主

  ...細究多元就業開發方案原初的精神,是在照顧弱勢就業者的同時,厚植民間團體與第三部門的發展潛力。既定位在「短期救助」,就意味著這份資源是過渡到下一個階段(正式僱用,即留用人力,詳見註 1)的方舟。即便非營利組織在使用方案後不見得有餘力聘僱正職人力,至少不該形成對政策資源的依賴,甚至藉此規避雇主應承擔的責任。   NGO 工會的理事江奕翰說:「我們不是要否定這個方案幫助了很多弱勢勞工和資源匱乏的非營利組織,但這個方案也毒害了很多 NGO 工作者。」在協助范丞浩爭取勞保職災給付的過程中,他認為,「不管是否使用這個方案,當事人都有可能在職場遭遇不當對待與蒙受職業傷害,但這個方案對於他的處境是雪上加霜:一個受傷的勞工,發現所有勞基法保障的權利,他一概沒有,同時在抽象的勞動價值上也遭到否定。」 #多多益善  #多元就業開發方案     「勞動部變成全臺最大的派遣公司,一直在提供免費人力給非營利組織,對工作者卻毫無保障。」   民國 108 年,臺東地方法院判決明確駁斥了勞動部,確認了使用多元就業方案的組織與工作者彼此之間的勞雇關係。   這個決定性的判決讓我們知道,這場長達 20 年的 短期救助,這個年久失修的方案、不合時宜的善意,是時候該好好追問、細究檢修了。   馬上看專題: 【多元就業方案 1】「我從未覺得自己是弱勢,我以為我是進去扶助人的」 【多元就業方案 2】勞動部成全臺最大派遣公司:出事前誰都可以管,出事後誰都不是雇主 【多元就業方案 3】弊害與福澤:長達 20 年的「短期救助」,究竟幫助了誰? 【多元就業方案 4】我們想要改變環境,方案卻期待我們改變數字 延伸閱讀: 周孟謙/高市晚晴協會強迫回捐案,社工:「我才是那個有問題的人嗎?」 感謝 Right Plus 多多益善 報導, 捐款給多多益善 ,支持更多好報導 

防疫期間,勞權不能少-Covid-19疫情期間勞動權益整理

   Covid-19 疫情衝擊全球,對NGO工作者來說,想必有深刻感受:國際交流受限、各種活動的規模都被迫縮小/延期/取消。若工作需要經常出入醫療院所、與群眾互動,多半也會提心吊膽。      平時,NGO工作者和其他行業的夥伴共同拉起社會安全網,倘若疫情真的大爆發,我們也希望,社會安全網能接住我們自己。那麼,在勞權的層面,NGO工作者有哪些權益呢?    基本原則: 可歸責於雇主時,雇主要負起責任。 防疫隔離/照顧假,雇主不能有不利對待。 可歸責於雇主時: 因 執行職務 被感染,遭到「隔離治療」,是「 職業災害 」。雇主要給「公傷病假」,也要依法給予職災補償,更不能扣薪、扣全勤、解僱……等不利對待。 因 執行職務 ,而被「居家隔離」、「居家檢疫」,或被雇主要求「自主健康管理」,屬於受領勞務遲延,雇主「要給薪水」。 衛生單位要求時(不可歸責於勞資雙方): 如果是被 衛生單位 要求「居家隔離」、「居家檢疫」、「集中隔離」或「集中檢疫」,勞工可以請「防疫隔離假」,雇主不得有不利對待,不能扣全勤、視為曠職、強迫請其他假別、解僱。 但法律沒有強制雇主「給薪」,因為上述情況 不可歸責於勞資雙方 。也就是說,除非勞資雙方另有約定,否則,「防疫隔離假」是一種「無薪假」。 要照顧家人,怎麼辦? 如果有 12歲以下子女 或 高中以下身障子女 需要照顧,可請「防疫照顧假」,與「防疫隔離假」相同,雇主不能有不利對待。 家人被隔離/檢疫,生活不能自理,勞工也可以請 防疫隔離假 !雇主一樣不能有不利對待!。 家人自主健康管理,勞工可以請一般的「家庭照顧假」,每年7日,與事假合併計算,但雇主不能拒絕或有不利對待。   防疫期間的勞動權益,仍有許多值得檢討之處。工會在此呼籲:請各NGO善待、體諒勞工,提供優於法令的權益保障。例如為員工額外投保防疫險、提供「有薪」版的防疫隔離假,等等。部分NGO已開始採行類似措施,期盼其他NGO也能跟進。   社會安全網有所不足時,正是第三社會應該發揮作用的時刻。疫情期間,面對辛苦的工作夥伴,我們是不是能拿出更多同理心、為工作夥伴拉起一張 勞權之網 呢? 資料來源: 勞動部防疫專區Q&A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3條 立刻加入工會! 捐款支持 【 台灣非營利組織產業工會 】 ▌地址:(106015)台北市大安區泰順街26巷39號2樓 ...

【聯合聲明】議員莫再誤導 市府應保護勞工 回應臺北市議員審查公益彩券事件

日前媒體報導,臺北市議會在審查公益彩券基金時,認為「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將彩券基金用在社福計畫和團體,且人事成本高達七成以上,被質疑沒有真正用到弱勢者身上。」( https://udn.com/news/story/7323/5082314 )  北市彩券盈餘的分配以「自辦委託」及「補助用於社福計畫」兩種方式進行,前者委託民間團體執行市府原本要提供的服務或業務,後者則是開放由臺北市轄內的非營利組織,提出社會福利及慈善公益計畫來做補助。令人不解的是,質疑經費多用在人事成本上的王浩議員,曾經擔任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局長1年,難道公彩基金的運用方式,王議員會不知道嗎?王議員還戲稱臺北市政府成了「乳牛」,幫忙養機構。工會必須嚴正指出這是不對的說法,許多基層社工反應,難道都只是把社工當做志工?社工跟機構裡面的其他成員的辛勞都不用計算在裡面嗎?那服務應該由誰來執行?全都由社會局接回執行嗎?所謂的政府委託方案,就是因為政府自己做不出來、為了壓低成本進行委外,組織承接了方案來協助政府完成原本的業務,請勿倒果為因,誤導所有社工都是貪婪成性。 此外,應曉薇議員也質疑,「社會局委託4家兒少團體辦理業務,編列 2883 萬元,人事費占了 2540 萬元,占比是八成八」。且會後在其粉絲專頁指出,平均社工月薪 5 萬起跳,督導更領 6 萬月薪。工會在此呼籲,請議員不要再用錯誤的說法來誤導民眾。今年度社工薪資制度上路,社工的月薪為 34,916 元,督導月薪為 40,901 元。議員誤導民眾以為社工薪資月薪 5 萬,其實是臺北市社會局實行社工專業服務費的總額制,並非所有社工都是如此。即使我們仔細去算,把月薪 34,916 元 + 社工師執業證照 3,990 元 + 執行風險業務 998 元 + 相對應的雇主勞健保給付及退休及給付 7,287元及相關特休代金,全部加起來非營利組織也總共每名社工應支出 47,191 元左右。明年社工如果順利晉升,也只是提升到從組織來看,每個社工每月約近5萬元的成本,並非議員口中的月薪。 回到應曉薇議員在質詢中質疑,平均一個團體每年拿到720萬,其中專業服務費比率是八成八,也就是議員認為一個團體一年只有90萬的經費,無法真正坐落在弱勢身上。身為議員,應該是要鼓勵社會局多編列預算,而非一味誤導及打壓社工得來不易的權益。今年社工薪資制度剛上路,包含了相關晉階的辦法、證書或...

【投書】疫情下的NGO:防疫工作多,勞權不能少

疫情下的NGO: 防疫工作多,勞權不能少 文.周于萱(本會理事長) (本文原發表於本會第1屆第3次會員大會, 後承蒙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刊載 ) 圖一:2020/08/22 第1屆第3次會員大會   2019年,是同性婚姻元年,也是華航機師罷工、長榮空服員罷工等,勞工、工會密集行動的一年。2019年6月爆發的香港的反送中運動(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運動)也深深地影響了台灣的政治及決策。2019年五一勞動節前夕(4月30日)我們召開記者會: 「你的理想,我的過勞?」NGO勞動條件調查結果發表 ,跟社會大眾報告非營利組織工作者的勞動條件,並且整理出非營利組織產業中有著「平日加班達七成、假日加班也六成、八成下班後還被老闆call、一半曾連續工作七天以上、連續工作七天以上者中有一成沒得到任何補償」等五大過勞現象。   2020年,我們舉辦了第一屆NGO運動會(不知道還會不會有第二屆),希望大家可以在搞運動之餘,也認真運動,除了趣味競賽之外,也認真打躲避球。我們也線上舉辦了「第一屆NGO慣老闆語錄大賽」(這個應該會有第二屆),邀請大家線上投稿,並且票選出「功德無量獎[1]」、「是在哈囉獎[2]」、「政治正確獎[3]」、「慣氣外露獎[4]」,在博君一笑的同時,也希望大家藉此思考非營利組織工作者的勞動條件。   此外,延續2019年的勞動調查,今年我們也要繼續追蹤非營利組織工作者的勞動狀態,懇請大家踴躍填寫 線上問卷 。 疫情下的NGO   因為疫情的關係,許多非營利組織的工作計畫有巨大的變動,不管是人力需求的變化,或是原訂要執行的方案、活動,甚至是募款,多多少少都有受到影響。   例如我們發現到台灣有許多組織,因為防疫規定、社交距離或其他措施(量體溫、噴酒精等),活動門檻變高,需求人力變多,但組織不一定有注意到或重視這樣的變化,組織的設備也不一定能夠及時配合,使得工作人員的工作量變大,甚至可能活動因此無法舉辦。也有些工作者因為疫情的關係,已經面試通過了但是被延後開始上班的日期,延後開始工作而收入受到影響,卻無法申請政府的津貼。也有些組織的活動跟計畫因為疫情關係全部擠到下半年執行,時間完全不夠用,工作人員疲於奔命只為完成年度活動及計畫,屆時恐怕又會產生高額的加班費。   受到疫情影響,許多非營利組織的活動必須改成線上活動,或是停辦。在疫情較為嚴重的國家,有些非營利組織開始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