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員申訴案件報告:是誰在剝奪助人工作者的勞動尊嚴?】 ——違反勞基法的就業方案暨當代漂泊協會員工職業病案件說明 台灣非營利組織產業工會 長期投身於提昇非營利組織產業環境,對於倡議工作、社會工作的勞工尤其關注,近期也和專業公益媒體「 RIGHT PLUS 多多益善 」聯繫,從工會自身會員的案例開始,一起探討勞動部多元就業開發方案的相關問題。以下簡單報告工會對於本案的處理經過,關於更完整的多元就業開發方案討論,可參考RIGHT PLUS 多多益善於110年2月4日刊出的專題報導。 當代漂泊案件介紹 台灣非營利組織產業工會從109年接獲會員范先生申訴開始,就積極關注 社團法人台灣當代漂泊協會 (下稱當代漂泊)的勞動條件狀況,包括:病假期間工資計算、退休金提撥、離職失業給付等勞動權益。109年7月起,范先生因當代漂泊手工皂相關工作(包括攪拌、切皂、修皂、包皂)產生職業病症狀,經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職業病門診 於109年9月25日診斷,認為范先生的疾病「 右手橈骨莖突狹窄性腱鞘炎 」與工作有相當因果關係,屬於「職業病」。 范先生在當代漂泊工作近2年,工作包括社會資源連結、街友協助與手工皂製作管理等。遭遇職業病狀況以來,當代漂泊並未善盡雇主對勞工應有的關心與照顧,醫療花費均由范先生自行承擔(目前復健已結束),當代漂泊僅強硬認為他的疾病與工作沒有關聯。工會接受申訴後,經過數次訪談及審閱勞動契約資料,發現范先生的薪資是由 勞動部 給付,亦由勞動部為其投保勞工保險,在勞動部與他簽訂的「 參與多元就業開發方案意願書(專案經(管)理人) 」中,約定當事人是處於失業狀態,與勞動部、當代漂泊之間為公法救助關係,且不適用就業保險法等。 檢視范先生與勞動部、當代漂泊間的關係,實際上是勞工至當代漂泊應徵職缺,赴職後當代漂泊請當事人簽署勞動部參與多元就業開發方案相關文件,並由勞動部支付當事人薪酬,形成類似勞工、要派單位與派遣公司形成的三方關係。但與派遣模式不同的是,勞工雖然確實接受當代漂泊的指揮監督管理,依照工作規則與主管指示工作並領取工資, 但勞動部與當代漂泊卻違背勞動基準法的規定,宣稱勞工不能適用各項基本法定保障,范先生不但從未因加班領取加班費,也無法獲得半薪病假,雇主甚至不曾為他提撥6%勞工退休金。 協商過程的冷與惡 工會認為勞動部濫用社會救助機制,創...